意西重启边境检查 申根通关面临抽查
意大利和西班牙近期针对两国间的航空和海路航线恢复临时申根内部边境检查,欧洲委员会正对此实施监管。
2026年8月16日
/ DANGDI / DANGDI / DANGDI /从瑞典或丹麦等北欧国家前往南欧开展旅游、探亲或商务活动的华人群体,近期在申根区内跨国出行时需要注意最新的边境管制变化。根据欧洲委员会发布的最新通告,意大利和西班牙已根据《申根边境法典》第25条规定,正式对两国之间的航空及海路航线重新实施临时的内部边境检查。本次重启边境检查的主要原因,与近期在休达(Ceuta)发生的边境事件所引发的移民及安全担忧密切相关。目前,欧洲委员会已确认收到两国提交的正式通知,并正在对相关检查措施进行持续监测,以确保其符合欧盟法规。
在现行的欧盟法律框架下,《申根边境法典》为各成员国提供了在公共政策或内部安全面临严重威胁时,临时恢复部分或全部内部边境检查的法律依据。欧盟法规明确规定,重新引入内部边境控制是一项极其严苛的最后手段,必须仅限于特殊情况,并严格遵循必要性和比例性原则。相关检查措施的范围和持续时间,应当限制在应对特定威胁所需的最低限度之内。尽管恢复边境控制属于成员国的自主选择主权,但必须履行向欧盟机构的通报和报告义务,欧洲委员会在必要时有权就该措施的必要性与比例性发表专门意见。
根据《申根边境法典》的具体条款规定,成员国在不同情境下适用不同的边境管制重启机制。对于需要针对不可预见威胁采取即时行动的突发事件,成员国可以依据第25a条第1至3款,在无需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直接重新引入为期1个月的内部边境控制。在采取该措施的同时,该国必须立即同步通报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欧洲委员会以及其他所有申根成员国。此类因突发威胁而重启的边境检查虽然可以申请延长,但其累计最长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针对大型体育赛事等可以预见的严重安全威胁,成员国则需依据第25a条第4至6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在此类可预见情境下,首次实施边境控制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且成员国必须至少提前4周向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欧洲委员会以及其他成员国提交正式通知。如果相关威胁状况获悉时间较晚,也必须在第一时间尽早提交通报。若确有必要,该项管控措施可以按每期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顺延,累计最长执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
为了防止边境控制被无限期延长,欧盟对长期实施检查的成员国设立了更为严格的监督审查机制。当某个成员国实施内部边境控制满6个月后,在后续提交的每一次延长通知中,都必须附带一份详尽的风险评估报告,提供更具体的数据和细节,以证明恢复边境检查依然属于必要的最后手段。此外,一旦内部边境控制被正式解除,或者当边境控制持续实施满12个月时,相关成员国均有义务向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和欧洲委员会提交一份全面的实施情况报告。
在遇到极为特殊的重大异常状况时,欧盟法律也保留了进一步延长的例外条款。如果为期2年的最长管控期限届满后,威胁依然持续存在且缺乏其他有效替代措施,成员国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申请延长6个月。若在此之后持续存在的需求获得确认,且仍无其他替代方案,成员国还可以最后一次延长最多6个月,使得整个边境控制的累计总时长最高达到3年。
除了常规的安全和移民威胁外,《申根边境法典》还针对公共卫生和外部边境缺陷制定了专门的干预机制。根据法典第28条规定,当出现危害申根区整体运转的大规模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时,欧盟理事会可根据欧洲委员会的提议,授权成员国重新引入内部边境控制,授权期限最长为6个月,并在紧急情况持续期间按6个月为单位予以续期。此外,根据第29条规定,如果外部边境控制存在持续的严重缺陷并危及申根区整体运作,欧盟理事会也可根据委员会建议,推荐相关成员国实施最长6个月的内部边境控制,顺延次数不得超过3次,总时长不得超过2年。(来源:欧洲委员会)
来源:European Commission - Migration and Home Affairs



